高价签合同后假解约压价 “我爱我家”租房托管模式被质疑套路深

发布时间:2024-12-16 03:05:35 来源: sp20241216

  先高价签下合同,再假解约真压价!

  “我爱我家”租房托管模式被质疑套路深

  本报记者 郑朕 唐乙隽

  “本来就是托管的合同,你赚和亏都和我没关系的,既然赚了钱不会多给我,为什么亏了要业主一起承担?”

  网友小雷在社交平台吐槽,他通过“我爱我家”平台托管了名下一套房产,新的资产管理年度的第一个月刚过,本应该在次月1日收到租金收益的,可等来的却是管家的电话解约和“我爱我家”发来的解约短信通知。双方约定了每个资产管理年度有30天的“免资产管理收益期”,即“我爱我家”无需支付第一个月的托管租金。免收益期刚过就解约,意味着小雷出租这一个月颗粒无收。

  怎么办?“我爱我家”还提供了第二个选择,即小雷必须退步接受降价……

  要解约又反悔

  市民李先生(化名)也遭遇了相似的情况。他名下有一套闲置住宅,一直想着出租赚些钱补贴日常。他了解到“我爱我家”提供托管服务,与徐汇区一家门店的工作人员沟通后,对方提出的5000多元月租金的报价让李先生很满意。

  今年10月初,李先生与对方签订了托管合同。可没想到,没多久,“我爱我家”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希望李先生能够降低收取的托管费用。对于这一要求,李先生断然拒绝。

  不久,李先生又收到一条短信,称“现因价格高于市场价过多,我公司决定提前与您解除合同……请您尽快办理交接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刚签订的合同,还不满一个月,市场价能波动到哪里去?

  李先生按照短信要求前往“我爱我家”门店交涉,谁知,与短信上写“要求业主尽快交接”不同,工作人员反而改口称“满一个月再解除合约”。李先生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工作人员又避称“先不谈赔偿”。

  反复交涉后,现场一位负责人话锋一转:“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不解除合约了。”李先生一头雾水,质问那为何又发送了解约短信通知?“当初确实想帮你租高一点,但是现在市场确实很难。”经过一番争论,工作人员终于坦白了发送“解除合同”的实际目的,还是希望继续租,但要李先生进行降价。言下之意,李先生降低一点价格继续合约,双方都省事。

  李先生不同意,他表示要坚持配合“我爱我家”短信的决定,完成解约。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经过有关部门调解,“我爱我家”工作人员才终于表示愿意按照合同进行提前解约,并赔付违约金。

  “压价”为无奈之举?

  近日,记者也以房东身份,联系了上海市静安区“我爱我家”某门店的销售人员。据其介绍,房屋托管模式所建立的是房东与中介公司之间的一种“合作”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中介公司向房东设置了45天的“免租期”,其间,无论房屋是否成功出租,房东均不获得收益,但在此之后,即便房屋出租情况发生改变,房东每月也可以获得稳定的房租收益;与此同时,通过向中介公司支付每年980元的“套餐服务费”,房屋后续的维修等事宜,均可以由中介公司负责。

  根据流程,房东确定托管意向后,“我爱我家”会专门派遣“管家”上门评估,按照房屋装修、配备设施等,确定最终的月租金报价。“我们合同期通常是1年或2年,合同内明确写清租金,在合同期内也不会改变约定好的价格。”该名销售人员向记者承诺,“只有在合同期满后,才可能会出现根据市场价调价,升和降都有可能。”

  不过,令记者颇感惊讶的是,随着沟通的深入,上述承诺却多了不少“余地”。“如果我们发现最初定的价格实在是租不出去,和市场价相差太多,也有可能会在合同期内和房东沟通降租金。”销售人员坦言。

  对于这样的解释,不少如小雷和李先生一样遭遇“压价”的客户却并不买账:双方签订了合同,中介公司所谓“不得不协商降价”的行为,本质上就是对于合同的违反。“在根本无法保障房东收益的情况下,选择托管模式还有什么意义呢?”小雷质疑道。

  房东们也建议,“我爱我家”应更为细致地完成上门验房、评估租金等环节,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莫让“托管”模式成为“套路”。(解放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