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些热点,证监会司局长们这样答

发布时间:2024-12-15 11:20:26 来源: sp20241215

原标题:关于这些热点,证监会司局长们这样答

1月19日下午,证监会2024年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如期而至。

值得关注的是,这场发布会有证监会8位司局长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回应市场关切,是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来最大的发布阵容,透露出不少当下市场关心的信息,引发各方关注。

本次发布会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主持,多位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齐亮相,回应了注册制改革、IPO监管、融资融券、退市、减持、提高证券违法成本、投资者保护等诸多热点问题,涉及资本市场方方面面。

关于注册制:

证监会综合司主要负责人周小舟说:

注册制改革本身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完善的过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已有9个多月,目前相关制度安排运转总体平稳有序。“我们将密切跟踪分析注册制实施效果,动态开展制度评估,认真倾听市场声音,不断优化制度安排,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

注册制绝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而是审核把关更加严格,不是谁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惩“带病闯关”“一查就撤”。

关于退市、减持:

证监会上市司司长郭瑞明说:

3年来,共有127家公司退市,其中104家强制退市,强制退市数量是改革以前10年的近3倍,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增多,去年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

总体看,我国市场的股份减持制度相比境外市场更严。按当前指标测算,沪深共有近2300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受到限制。一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还主动终止减持计划。

关于再融资:

证监会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说:

优化再融资安排落地以来,再融资公告预案和受理家数少了,说明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更加审慎理性了。同时,核发批文数量明显下降,去年9至12月核发95家批文,较前8个月月均减少40%,严格把关的监管导向更加鲜明。启动发行和再融资募集资金也少了,去年9至12月,募集资金月均271亿元,较前8个月下降43%,逆周期调节和扶优限劣的效果正在显现。

关于融资融券、投融资平衡发展:

证监会机构司司长申兵说:

融资融券新规落实效果符合预期。截至目前,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更大,达到35.7%。此外,新规发布后存在高管战略投资者的新股上市,上市初期均未发生出借。

证监会将进一步确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市场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两端协调发展,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和投资者长期回报。

关于投资者保护:

证监会法治司负责人程合红说:

证监会坚持把“大投保”理念贯穿资本市场工作全流程各方面,在严厉打击违法的同时,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尤其是重点关注受到损害的投资者能否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和救济,大力保护受到违法行为损害的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投资者保护的法律工具箱已经比较丰富和充实,包括先行赔付、行政和解、责令回购、代位诉讼、中国特色集体诉讼等新型维权方式相继推出,不断落地见效。

关于维护市场秩序:

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说:

活跃市场、提振信心,需要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的工作基调,必须始终坚持,一以贯之。

“我们注意到市场上有一些观点,一提活跃市场,就认为不能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一说提振投资者信心,就不敢打击欺诈、造假。这种把稽查执法与市场发展对立起来的想法,是不对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关于财务造假:

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说:

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毒瘤”。

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用足用好证券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关于股指期货:

证监会期货司司长李至斌说:

今年以来,股指期货期权市场总体运行稳健,股指期货日均成交金额3791.8亿元,日均持仓金额9656.3亿元;股指期权日均成交金额18.09亿元,日均持仓金额52.49亿元;股指期货期权日均成交持仓比0.48,处于正常合理区间。

证监会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对交易行为的全流程监管,加大监测监控预警排查力度,全力维护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关于公益维权诉讼方式: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说:

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还,上市公司也不主动索要;有的上市公司承担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后,不主动向实控人、董监高等责任人追偿。

究其本质,大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实际把持、控制了上市公司,通过上述方式中饱私囊,损害了公司利益,更损害了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投服中心可以代上市公司起诉,向这些特殊人群主张赔偿责任。

记者:刘慧、刘羽佳

视频记者:赵博

(责编:王连香、李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