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告知”“两个清单” 上海倡导柔性执法助企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27 08:52:22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上海8月20日电 (记者 许婧 郑莹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20日发布《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简称:《六项举措》),帮助互联网平台企业释放活力。

  当天,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第二次全体会议,共2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会。

8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在案件办理中,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发现,许多涉案当事人都担心行政处罚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等后期发展,也不知道被处罚的信息是否能从公示系统上撤下来。实际上,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处罚义务后,被处罚企业可以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6个月后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根据《六项举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通过建立“双告知”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政策,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另外,根据此前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两份清单,对相关违法行为做好风险分类提示,加强平台竞争生态治理。

  比如,在今年的“6·18”大促期间,电商平台在降低商品价格、提升用户体验等方面各出奇招,出现了蹭热度营销、不正当比价等行为。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相关平台企业作出提醒告诫,督促其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关平台企业均在12个小时内整改到位,及时避免了进一步冲突,有力促进了大促期间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行政执法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良好的执法协作,帮助平台企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通过‘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一步才是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传递执法的温度。”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说。(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