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发布时间:2024-12-16 01:53:40 来源: sp20241216

  生态振兴是乡村“五大振兴”之一,是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结合点。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森林康养、乡村旅游等就会红火起来。

  乡村振兴要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做大做强有机农产品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实现生态“含金量”和发展“含绿量”同步提升。

  探索“生态修复+”模式,提升乡村生态福祉。该模式针对自然生态系统被破坏或生态功能缺失的乡村地区,统筹生态修复和生态惠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发展惠民产业,将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在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和增加生态供给的同时,将生态产品的价值附着于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产品的价值中,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例如,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将潘安湖采煤塌陷区建成国家湿地公园,为周边区域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并带动产业绿色转型与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效益。

  探索“环境整治+”模式,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该模式针对人居环境“脏乱差”的乡村地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为抓手,以建设和美乡村为导向,统筹推进环境整治与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等,解决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厕所、污水、垃圾等关键小事,提升乡村美丽“颜值”,培育特色生态产业,让“好风景”成为乡村振兴的“好钱景”。例如,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通过20多年持续实施“千万工程”,把全县所有村全部打造成美丽乡村。同时,积极发展观光旅游,推动茶产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探索走出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探索“生态农业+”模式,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该模式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突出的乡村地区,按照生态工程学原理,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健康养殖等方式,推进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同时,依托优质农产品、优美自然环境、特色文旅资源等,实施农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发展生态旅游新业态,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例如,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依托区位优势、特色产品和历史文化,发展生态农业,打造洞庭山碧螺春等品牌,培育农事体验和文化旅游,实现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探索“清洁能源+”模式,增添乡村绿色新动能。该模式基于清洁能源丰富、土地资源充沛等优势,通过实施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推动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带动百姓就地增收致富,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在“光伏+”模式方面,利用建筑屋顶、院落空地、设施农业、集体闲置土地等,通过屋顶光伏、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方式,推进光伏发电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新动能。在生物质利用方面,利用畜禽粪便、秸秆等,发展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助力改善人居环境,服务取暖用能。例如,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王堂村的农光互补项目,通过“光伏+产业”跨界整合,在提供绿色电力的同时,将光伏板下撂荒地开发成蔬菜基地,既提升土地资源效率,又带动村民“家门口”就业。

  探索“制度创新+”模式,加快乡村自然资本增值。该模式针对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富足的乡村地区,通过建立资源权益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解决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在权益交易方面,通过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等方式,健全碳权、能权、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机制,创造生态产品交易需求,引导和激励利益方交易。在生态补偿方面,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由政府或生态受益地区以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方式向生态保护地区购买生态产品。例如,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在全国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林下空间流转利用,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把荒山育成“绿山”,让农民捧上“金山”,让发展有了“靠山”,实现“林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共分享”。

  (作者:王波,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农村环境保护中心主任)(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