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9 10:02:15 来源: sp20241229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相关经验。
在日前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副司长马成芳说,此次复制推广的试点措施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
其中,17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对进口信息技术设备产品符合的相关标准实施供方自我声明,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境外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评估程序,允许外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完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等。另外还有1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包括不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预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对展期申请作出决定,允许进口标签中标注特定形容词的葡萄酒等。
自贸区这些政策试点经验的具体含金量如何?
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方面,相关政策试点有效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我们常态化执行‘暂时进境货物可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北京自贸试验区在措施框架下,保障中法文化旅游年特展、北京国际车展等61个展会、价值199.5亿元的暂时进出境展览品高效通关,由海关驻场监管免征暂时进境展览品税款保证金1.54亿元,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竞争力。”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副司长何晓睿举例说。
在稳步扩大金融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方面,看点也不少。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纪敏介绍,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等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已基本取消,同时中方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有关部门还稳步发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等业务。“我们优化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截至2024年8月末,各类主体共开立账户22.9万个,账户余额5700多亿元。”纪敏说。
商务部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复制推广,形成更多经验做法,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自贸方案”。“我们支持鼓励各地方立足实际开展差别化探索,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制度创新,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工作成效,将务实管用做法研究固化为制度成果,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马成芳说。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