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被双开: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4-12-21 11:16:57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北京10月11日电 11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原主任赵锦海(正处级)被“双开”,其问题包括,“在购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等。

  今年5月6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原主任赵锦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图: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资料图: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5个月之后,赵锦海被“双开”,官方发布的通报显示,赵锦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问题包括:

  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由私企老板为其支付餐饮费用;长期占用私营企业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购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上述通报中,赵锦海“泄露应当保密的内容”的问题颇引人关注。

  今年2月24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要求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查处“两面人”、坚决防治“灯下黑”,“紧盯检视整治这个要害,清仓起底全面处置线索,刀刃向己主动说清问题,严肃认真坚决清理门户,动真碰硬重点推进整改,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资料图: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资料图: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受教。洪坚鹏 摄

  今年以来,各地纪检系统的反腐案例中,泄密问题并不鲜见。

  今年9月,已退休近4年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被开除党籍,其问题就包括“执纪违纪,泄露信访举报内容”。

  今年1月,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武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宁宁被“双开”,通报透露,刘宁宁胆大妄为,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影响,插手驻在单位人事分工和工程项目发包及采购工作,窃取、泄露纪律审查中应当保密的信访件内容和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私自决定不报告、不处置问题线索。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十三条规定,纪检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另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