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2:05:16 来源: sp20241221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河北石家庄一大学生在餐厅吃饭时遇餐具收费1元,于是将4套餐具全打包带走。此事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日常生活中,被收取“餐具费”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被认为是“消费潜规则”。如今遭消费者频频“整顿”,也让“餐具费”是否应该收取,成为舆论焦点。
所谓“餐具费”,就是一次性餐具包或消毒餐具的使用费用,通常随餐收取。虽然多为一两元,但也让不少消费者质疑,明明已为餐食交钱了,为什么还要收取餐具费?即便餐厅收取餐具费等现象司空见惯,也并不意味着这是合理合法的。
中消协曾明确表示:“餐饮企业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并承担相应的消毒费用,不得将此转嫁给消费者。”商家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收费,让其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有偿使用,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义务转嫁”。
《食品安全法》虽没有禁止餐饮企业收取餐具费,但却明确要求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这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显然,商家隐形收取餐具费等于法无据。
面对饱受争议的餐具收费,湖北、江苏、河北、吉林省等地方法规已做出种种探索,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但实践中,由于各地法规条例规定不一、纠治不同步、没有形成合力,导致一些餐饮乱收费项目在集中整治时有所收敛,但风头一过又“死灰复燃”。
根治餐饮行业隐形收取餐具费等乱象,须标本兼治“下猛药”。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相关法规,全面禁止餐饮企业收取餐具费、开瓶费等费用;另一方面,强化监管合力,对乱收费行为重拳出击,倒逼商家诚信经营。
此外,也需要消费者勇于“小题大做”式维权。一个人的举动或许无法改变现状,但更多“正面刚”站出来,大家据理力争、共同努力,就会让隐形收取餐具费等失去市场。
□付彪(职员)
来源:新京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