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1:32:22 来源: sp20241227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今天(3月3日)下午举行,大会新闻发言人刘结一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结一介绍,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全国政协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二十大部署,持续丰富协商形式、提升协商质量、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推进协商制度建设,把反映人民声音、体现人民意愿的要求落实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丰富协商形式。健全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远程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界别协商会、对口协商会、专家协商会、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增加协商频次,扩大委员参与面,增强参会委员专业性和代表性。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以来,举办各类协商活动94场次,共有5087人次参加协商,1602人次发言,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提升协商质量成效。深化协商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国之大者”、民之关切选择协商议题,增强协商议政的针对性。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把深入调研作为高质量协商的工作基础,组织引导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很多调研直接深入社区和乡村,直接到居民和农户家中听真话、察实情。有些调研持续聚焦同一主题,每年进行“回头看”,跟踪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加强成果转化运用,报送《政协信息》《政协调研》等,及时把协商建言成果转化为服务国家治理的实效。
三是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制定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重点问题接续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专项监督报告,助推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比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围绕“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监督,主要监督意见被生态环境部吸收采纳,助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出台。
四是推进协商制度建设。根据不同协商形式,分类形成制度规范、实施步骤和工作规则,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形成程序合理、相互衔接的运行流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排集中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服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供支撑和保障。
人民政协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不断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为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