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部机构航空仲裁规则在沪诞生

发布时间:2024-12-16 06:25:02 来源: sp20241216

  ■本报记者 王嘉旖

  十年磨一剑。继全球首个国际航空仲裁院花落上海后,全球首部适用于机构仲裁的航空仲裁规则日前在沪发布。从机构落沪到规则制定,近十年间,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精心收拢了无数“上海出品”的经典案例,剖析共性规律、通行做法,为这一规则注入满满含金量。

  国际航协当初缘何相中上海?业者这样注解,上海肩负世界级航运枢纽、商用大飞机生产总部所在地等重要功能。放眼全球,承载这一复合功能的超大城市并不多见。

  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带来多重机遇。世界级航运枢纽,背靠大量人流、货物流,资源要素的流动中蕴含商机;商用大飞机生产总部落沪,顺势带来完整的高端航空制造产业链,上下游环节遍布需求。对航空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来说,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本月起,《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仲裁机构在沪设立业务机构、仲裁员便利出入境等均释放出利好。“从地方立法到行业标准规则,环环相扣的制度保障,让仲裁机构大胆探索业务模式,聚焦航空仲裁等专业领域拉长长板,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出更多上海声音。”有业者这样期待。

  临时措施保障权利,讲规矩也不伤和气

  日常生活中,遇上难厘清责任时,质押资产是避免后续风险的手段之一。然而,放诸航空领域,类似措施很难奏效。究其原因,案件涉及多个主体是航空领域矛盾纠纷的一个特征。比如,因种种原因,A航空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拒绝支付B公司相应维修费用。而B公司想以飞机作为抵押,却发现其所属权在飞机融资租赁C公司。三方权利高度重叠,令案件在裁决执行阶段阻碍重重。

  还有更复杂的情况——“边打官司边合作”。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会长郭俊秀解释,由于航空产业链集中度高,各龙头企业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因一纸诉状对簿公堂,难免伤了和气。基于“大事化小”的考量,大多航空企业倾向于通过仲裁解决争端。

  自主选择机构、仲裁员,灵活弹性的仲裁同样能有效保护当事人利益。比如,航空仲裁规则专门引入临时措施,适用于高效快速解决争议的需求,还可指定紧急仲裁员。

  还有类因素对仲裁结果起关键作用——证据。与诉讼不同的是,仲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然而,在不少跨境纠纷争端中,当事人取证不易。《条例》明确,针对证据所在地或者收集地在上海的,法院可支持仲裁机构的取证申请。规则也据此规定,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通过现场勘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这是上海结合自身实践需求推出的创新举措,既让事实更准确完整,也节约了当事人的综合成本,利于加速仲裁进程。”郭俊秀表示。

  服务新载体,打造国际航空争议解决“优选地”

  规则落地,需要以现实载体为依托。与航空仲裁规则同步对外发布的,还有国内首个空中丝绸之路投资贸易争端解决中心。

  来自中国民航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空中丝绸之路”旅客运输量占我国国际航空市场比重持续提升,达到71%,较2019年同期提高了13个百分点。来往客流孕育了市场机遇。在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看来,各类投资贸易中风险不可避免,争端矛盾也时有发生。“关键在于为企业配套国际化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化解纠纷,让裁判结果更符合商业惯例,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作为专业争议解决平台,空中丝绸之路投资贸易争端解决中心将提供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助力将上海打造成为国际航空争议解决“优选地”。马屹认为,该平台的落成有助于串联一批航空产业链上下游的专家资源,主攻技术研发的航空制造业专家、熟悉国际规则的航空运输专家以及各类航空法律、金融服务机构等。“这些资源要素将以平台为牵引加速集聚,提升高端航运服务业整体效能。”

  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叶欣梁看来,成熟完善的航空金融租赁、航空保险服务等将助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从人才队伍建设、融入全球网络两方面入手。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例,要加大高端航运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支既懂国际规则又具备专业能力的航运人才队伍。同时,加强与全球航运中心的紧密合作,融入国际航运合作网络。”(文汇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