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周期保障,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链接)

发布时间:2024-12-15 16:01:20 来源: sp20241215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我国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持续上升。截至2023年底,我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9亿人,同比增加300.41万人。2023年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069.10亿元,为2013年的3.78倍。其中,参保女职工人均获得生育津贴2.4万元。

  目前,生育保险涵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各个环节,可为育龄女性提供从“十月怀胎”到“一朝分娩”的全周期保障,托起了育龄女性及其家庭“稳稳的幸福”。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过程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3年,北京、广西两地率先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了医保。截至5月31日,在此前北京、广西、甘肃、内蒙古等地的基础上,上海、浙江、江西、山东、青海、新疆等六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相继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正在提速扩围。近期,国家医保局明确,将继续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立项和医保支付管理,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今年下半年,地方医保部门推出了多项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举措。7月1日,浙江省将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北京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江苏省同步将无痛分娩专用项目“椎管内分娩镇痛”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安徽省明确将于8月1日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等。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25日 14 版)

(责编:袁勃、赵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