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6:34:38 来源: sp20241215
“借钱消费”不可任性
临近春节,叠加银行备战“开门红”因素,消费贷款再掀“价格战”,部分利率已降至3%甚至更低。近期,多家商业银行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有的发放优惠券,有的引导借款人“拼团”,消费贷款利率持续下行。
在不少人的传统观念中,“借钱消费”行为并不被鼓励,正所谓有钱才花、没钱就不花。但实际上,作为一种消费信贷模式,“借钱消费”对于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缓解国内总需求不足矛盾有一定益处。当前,我国国内需求继续恢复,服务消费持续较快增长,2023年全年,服务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0.0%。
当前,我国消费信贷包括长期、中长期、短期3个层面。长期消费信贷以个人住房贷款为代表,中长期消费信贷以汽车贷款为代表,短期消费信贷则以常见的“消费贷款”为代表。消费贷款覆盖范围广,几乎囊括了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如贷款装修、贷款买家电及日用品等。它尤其有助于解决居民的“短小频急”消费需求、缓解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因此又被称为“周转钱”“急用钱”。例如,当你发现一款新家具降价了,想迅速入手,但大量资金却在理财产品中又暂时取不出来,这时,消费贷款就能派上用场。
不过,“借钱消费”虽有益处,但也要合理适度、不可任性。2023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其中“合理”二字备受市场关注。所谓合理,关键是要把握好度,既要善用消费贷款,也要警惕过度负债、多头负债风险。如果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不健康、还款现金流不稳定,消费贷款就有可能演变为“寅吃卯粮、拆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背离“促消费”初衷。
借款人要养成健康的借贷习惯,量入为出。一要分析、研判自己每月的现金流状况、年度收入总额,尽量保持现金流稳定。二要根据收入波动,科学规划借款的总额、期限,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水平。通常情况下,借款人每月还款的支出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半,特别是年轻群体,切忌通过“以卡养卡”“以贷还贷”等方式盲目借贷。
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要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目前,个别金融机构出于逐利目的,要么过度下沉客户,要么过度授信,这导致部分信用资质较差、还款能力较弱的借款人借到了钱,甚至借到了不少钱。更需警惕的是,借款人有时不仅在一家机构借钱,而是在多家借钱,由此可能引发“共债”风险。接下来,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应采取措施,有效防范过度下沉、过度授信带来的“不该贷”“过度贷”问题,规范业务发展,做好风险防控。
金融管理部门要抓早抓小、未雨绸缪。一方面,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打通信用数据壁垒,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为防范“共债”风险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消费信贷约束机制,设置个人可借款的机构数量、授信额度上限,切实防范“共债”风险。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还要严检查、强问责,借助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识别挪用消费贷款的各类花招,发挥好消费贷款便民、惠民、促消费的有益功能。
郭子源 经济日报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