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发布时间:2024-12-16 02:20:47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会上通报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案件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他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持续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效总体良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高质效办案机制更加完善,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但也存在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标准需要把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运用不够充分、行政裁判监督不够有力、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此次会议指出,当前,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广大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也有一些检察机关、一些检察人员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上,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究其原因,不当考核是重要因素。

  会议认为,必须坚持最高检带头,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检察人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

  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强调,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