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3:05:45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太原10月8日电(高雨晴 胡健)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确保信息对等共享,山西省文物、商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动,会商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文物保护评估及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
记者8日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信息。
为推动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做好地下文物保护,2022年,山西出台《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目前运城、临汾、晋中、吕梁、忻州等市已经印发相应的实施方案。总体来看改革推进效果较好,进一步压实文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达到服务好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长白雪冰说。
据白雪冰介绍,上述考古前置制度主要呈现文物工作区域趋向精准化、工作机制搭建更加清晰化、工作时限服务实现承诺化等三个特点。
其中,工作机制搭建方面,上述规定首次明确由自然资源部门指导、督促土地收储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文物主管部门提供年度供地计划,便于文物主管部门统筹开展拟收储、出让土地的考古前置工作;明确市县政府负责土地储备、熟化的相关部门是配合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考古前置工作的主体,须在土地收储过程中组织完成拟收储、出让土地的地表附着物清除工作,便于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勘探单位进入拟用地范围开展考古勘探等。
“由此形成了市县政府、自然资源和文物部门等各负其责、协同开展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的工作机制,共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白雪冰说,下一步,将结合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强文物、自然资源、商务、财政及开发区管委会沟通与协调,深度分享信息,坚持考古工作调度,全面跟进并指导省、市考古机构加强合作,持续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抓好工作落地。(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