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0:34:08 来源: sp20241221
今天,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重磅专题《创新引领·国安砺剑》上集,总结回顾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年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十个重大间谍案件。通过这十大典型案例,起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窃密、策反的各式卑劣手法,树牢人民群众的反间防谍意识,让间谍“无处遁形”。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必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2019年,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李亨利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案。李亨利甘当“内奸”,一方面享受着国家红利,另一方面却不遗余力支持反华活动,尤其是充当反华活动幕后“金主”,从事反中乱港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本案也入选了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案例。
案例一:李亨利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境外个别国家高度关注,一些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潜入我境内,想方设法打探情报、企图窃取我国家秘密。2018年12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康明凯、迈克尔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严厉打击了境外间谍危害我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案例二:康明凯、迈克尔案
我党政军机关、军工企业、科研院所等核心岗位涉密人员及高校师生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开展情报搜集、渗透窃密的重点目标。他们通过情感拉拢、诱蚀腐化、金钱收买、提供帮助等多种手段,千方百计拉拢策反我机关干部、科研人员、赴境外工作人员甚至是华人华侨,对我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案例三:梁成运案
案例四、五:黄宇案、侯某某案
案例六、七:郑宇钦案、张向斌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2017年,国家安全机关针对叛逃人员部署了专项打击行动,王丕宏、赵汝芹叛逃案就是其中的典型。叛逃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之一,这起案件也是2012年以来我国首起以“叛逃罪”定罪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案例八:王丕宏、赵汝芹案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一些人员国家安全意识淡薄,被别有用心人士利用,有意或无意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
案例九:个别军迷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
当前,信息科技迅猛发展,信息数据等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一些背景复杂的境外机构,为规避我国法律法规和重点敏感行业监管,通过各种方式掩饰弱化其境外背景,借助国内咨询公司等行业,窃取我国重点领域国家秘密和情报。
案例十:国家安全机关对凯盛融英公司开展公开执法
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维护国家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专门机关作用,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打好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战争。人民群众如何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敬请关注明日重磅推出的《创新引领·国安砺剑》下集:“十大公民举报案例”专题展播。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付子豪】